首页 > 工程造价 >造价学术 >造价其他资料 > 基于GIS的低丘缓坡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以江西省上犹县为例

基于GIS的低丘缓坡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以江西省上犹县为例

原价 20.00

促销价 1.00 评分 4.7

*温馨提示:该数据为用户自主上传分享,如有侵权请 举报联系客服处理。
报错
  • 详情
  • 2021-03-23
  • 简介
  • pdf
  • 599KB
  • 页数 4P
  • 阅读 98
以上犹县为例,基于GIS平台,在综合考虑低丘缓坡开发要求的自然、社会和生态环境等条件的基础上,构建了评价指标体系,并采用综合指数法评价模型(AHP)对上犹县低丘缓坡建设用地开发适宜性进行了评价。结果表明:上犹县适宜开发、允许开发、限制开发和不适宜开发的低丘缓坡土地资源分别为2 154.7、2 875.21、569.55和678.47 hm2,分别占评价面积的34.32%、45.80%、9.07%和10.81%,初步实现了低丘缓坡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的定量化、系统化和信息化。

对不起,您暂无在线预览权限,如需浏览请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