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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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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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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筑府办发[2011]178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9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安委会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1]289号),结合我市《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筑安办发[2011]8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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