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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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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7
  •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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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拥有的房产或土地使用权以自用为目的或以存货形式存在的,在核算中确认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开发产品;房产或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出租后,或准备增值出售的土地使用权,则被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时,也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本文结合案例分析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存在的若干问题,并提出了解决方法及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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