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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流域水政执法队伍建设 推动水利改革和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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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27
  •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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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依法治水、依法管水是党中央“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利法制建设除加强立法,做到有法可依外,还必须建立水政执法机构和水政执法队伍,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水法》颁布10多年来,沂沭泗水利管理局,狠抓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并在水利部直属系统中率先建立水政监察总队。水政队伍集水政执法、许可监管、依法收费为一体,在流域水利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有力地推动了流域管理机构依法管水和经济发展。 一、培训、考核、任命专职水政监察员 根据水政执法工作需要,按照水利部1号令关于水政监察人员的条件和任命要求,沂沭泗局对水政监察人员实行逐级挑选、推荐,通过培训、考核后由委、局两级任命。为了提高水政监察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先后举办培训班8期,并邀请水利部水政司及山东、江苏两省法制部门的领导和专家授课。1990年、1995年和1997年三批累计任命水政监察员247名,这些水政监察员分布在局水政处、3个管理处和基层17个河道、湖泊、闸坝管理所以及7个水利闸桥收费站,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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