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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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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固始住建局向县内各房地产企业、建筑业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发出通知,要求从2017年起,新开工符合扬尘防治监控系统要求安装范围的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监控系统安装验收不合格的,视为现场踏勘不合格,不得开工建设,按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不落实处理,一律责令停工整改,给予上限10万元经济处罚,暂停办理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种建设手续3个月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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