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造价 >造价学术 >造价其他资料 >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就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答记者问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就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答记者问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就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答记者问

原价 100 积分

促销价 50 评分 4.8 积分

*温馨提示:该数据为用户自主上传分享,如有侵权请 举报联系客服处理。
报错
  • 详情
  • 2021-04-27
  • 简介
  • pdf
  • 977KB
  • 页数 3P
  • 阅读 106
  • 下载 25
为正确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51次会议讨论,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并于2018年12月29日正式公布,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就《解释》的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对不起,您暂无在线预览权限,如需浏览请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