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造价 >造价学术 >造价其他资料 >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的决定

原价 100 积分

促销价 50 评分 4.6 积分

*温馨提示:该数据为用户自主上传分享,如有侵权请 举报联系客服处理。
报错
  • 详情
  • 2021-04-27
  • 简介
  • pdf
  • 161KB
  • 页数 2P
  • 阅读 90
  • 下载 35
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上海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六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七款: 各区(县)人民政府所属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依法负责集贸市场外占用道路、流动设摊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

对不起,您暂无在线预览权限,如需浏览请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