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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发布《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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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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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7]1453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8个地区作为第一批电力现货市场试点。《通知》显示,据地方政府意愿和前期工作进展,结合各地电力供需形势、网源结构和市场化程度等条件,选择南方(以广东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东、福建、四川、甘肃等8个地区作为第一批试点,加快组织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通知》要求,试点地区应围绕形成日内分时电价机制,在明确现货市场优化目标的基础上,建立安全约束下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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