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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组织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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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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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13号)要求,从2001年开始在全国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基本消除现存的中小学危房。省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部署,在各市、县和省直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现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据初步统计,全省已开工项目学校144所,完成投资额3367万元,施工面积5.7万平方米,占计划改造面积的25%,其中竣工项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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