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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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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广东有关部门获悉,珠海市从3月1日起,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中全面实施工程建设合同担保制度,运用经济手段解决建设领域的“拖欠”问题。这是珠海市为从源头上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预防“拖欠”长效机制的一项新举措。根据珠海市建设局的要求,凡工程建设合同造价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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