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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温州至福州铁路福建省境内路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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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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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宁德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温州至福州铁路福建省境内路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05]1082号),福州市、宁德市人民政府上报的温州至福州铁路福建省境内路段工程建设用地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具体批复如下:一、同意福州市晋安区、马尾区、连江县、罗源县、宁德市蕉城区、霞浦县、福安市、福鼎市将农村集体农用地534.9047公顷(其中耕地366.570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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