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造价 >造价学术 >造价其他资料 > 试论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性质

试论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性质

原价 100 积分

促销价 50 评分 4.3 积分

*温馨提示:该数据为用户自主上传分享,如有侵权请 举报联系客服处理。
报错
  • 详情
  • 2021-04-26
  • 简介
  • pdf
  • 813KB
  • 页数 4P
  • 阅读 61
  • 下载 23
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是一项既涉及建设工程合同 各方,又涉及其它债权人切身利益的重要权利。《合同 法》第286条仅对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作了一些原则 性、概括性的规定。2002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 以批复的形式,对《合同法》第286条的理解与适用作 了一些规定,但从上述规定及批复来看,许多问题并未 得到澄清,在理论上和实务中都产生了很大争论。建筑 工程优先受偿权究竟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权利?专家、学 者莫衷一是,本文拟从比较法的角度来阐明这种权利 的性质,以对《合同法》第286条的理解与适用有所裨 益。

对不起,您暂无在线预览权限,如需浏览请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