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表彰“十一五”全省节能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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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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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政发[2011]73号2011年5月14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十一五\"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节能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节约优先,严格落实责任,加大节能降耗力度,圆满完成了国家下达我省的\"十一五\"节能目标,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激励先进,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南京市人民政府等50个全省节能工作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健全长效机制,再接再厉,为全省发展大局作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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