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files.zjtcn.com/group1/M00/14/BC/CgoBZ1_-fmeAKQwfAABFh1cfwdM770.jpg)
- 详情
- 2020-12-27
- 简介
pdf
- 211KB
- 页数 2P
- 阅读 86
- 下载 39
南平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南平照口水电站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06]246号),南平市人民政府上报的南平照口水电站工程建设用地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同意延平区将农村集体农用地23.458公顷(其中耕地8.548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0.1932公顷、未利用地54.2735公顷;同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1414公顷、未利用地366.2942公顷。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444.3603公顷,其中厂区用地(0.5509公顷)以出让方式提供,其余
对不起,您暂无在线预览权限,如需浏览请
立即登录热门商品
相关推荐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平照口水电站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211KB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街面水电站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67KB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街面水电站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86KB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宁德洪口水电站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74KB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德化涌口水电站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217KB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宁德洪口水电站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57KB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屏南黛溪水电站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215KB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乐高唐水电站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47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