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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古田双口渡水电站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拨)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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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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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宁德市人民政府:《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古田县双口渡水电站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请示》(宁政[2003]地23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为实施古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56.8834公顷(其中耕地1.266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二、同意征用古田县鹤塘镇樟厅村水田0.4467公顷、林地14.1166公顷、其他农用地0.1公顷、未利用土地1.8公顷,田地村水田0.6933公顷、旱地0.1267公顷、林地13.7667公顷、其他农用地0.1667公顷、未利用土地0.7466公顷,井边村林地2.4公顷,佳垄村林地0.4934公顷;杉洋镇横山村林地6.4133公顷,楼下村林士地16.8333公顷,东双村林地1.3267公顷,计征用集体土地59.43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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